陕西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 认定情况的通报

2020-12-31 17:57:06 | 来源:陕西省文化体制改革与 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市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党工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各省属文化企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的通知》(陕宣字〔2020〕35号)安排,省委宣传部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开展了2020年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联席会议研究等程序,于2020年12月24日由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暨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七次会议审定,决定认定延安市枣园文化广场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西安市长安唐村文学艺术产业园等10家为文化产业重点园区,西安市北极星数字文化产业园等20家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家为领军型文化企业,陕西长恨歌演艺文化有限公司等36家为骨干型文化企业,陕西广电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7家为省直高成长型文化企业。选拔2019年度认定的汉中兴汉生态旅游汉文化示范区、西部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领军型文化企业候选单位。

请各级主管部门充分发挥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所属园区(基地)和企业的指导和支持,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引导促进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0年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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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体制改革与

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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